房财经网 4月13日,珠江股份(600684.SH)发布公告称,4月11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卢梅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卢梅英于2020年6月起,担任珠江股份职工监事。
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10月18日期间,卢梅英的配偶唐盛通过其证券账户买卖“珠江股份”股票,其中2021年11月2日买入84,200股,成交金额25.43万元;2021年11月25日卖出84,200股,成交金额27.62万元;2022年4月27日买入76,800股,成交金额25.27万元;2022年6月1日卖出76,800股,成交金额31.33万元;2022年6月13日买入76,200股,成交金额25.76万元;2022年6月23日卖出76,200股,成交金额30.63万元;2022年7月14、15日合计买入100,000股,成交金额33.6万元;2022年10月18日卖出100,000股,成交金额32.8万元。
作为珠江股份的监事,卢梅英的配偶上述交易“珠江股份”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广东证监局要求卢梅英,认真吸取教训,督促配偶及其他亲属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珠江股份4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卢梅英再次当选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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