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4月21日,新城悦服务发布公告称,于2022年12月31日已付按金的未偿还结余约为6.66亿元。该款项中,约5.61亿元为就新城悦服务提供的车位销售代理服务,向王振华的关联公司支付的过往可退还按金的未偿还结余。
王振华为新城悦服务创始人及控股股东,其关联公司为可于其股东大会行使或控制行使30%或以上投票权的公司(包括新城发展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今年以来,新城悦服务已向王振华的关联公司支付过往可退还按金,总额约3.73亿元。于本公告日期,过往可退还按金的未偿还结余为约人民币5.5亿元。
新城悦服务表示,由于管理层的无意疏忽,于支付过往可退还按金之前及/或之后,并无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上述规定,因此有关付款及其后未能披露构成违反上市规则第14、14A及13章项下的规则。
接下来,新城悦服务拟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以供独立股东考虑及酌情追认支付过往可退还按金。倘该普通决议案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未获通过,王振华的关联公司,承诺于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后五日内,将过往可退还按金的未偿还结余退还予新城悦服务。
新城悦服务2022年报显示,其收入51.8亿元,较上年43.51亿元,增长19.05%;归母净利润4.27亿元,较上年5.22亿元,下降18.2%;基本每股盈利0.5元,2021年为0.62元。
也就是说,因新城悦服务管理层疏忽,直接导致其2022年净利润的87%,差些成为一笔糊涂账。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如此说辞似乎有些牵强。
截至4月24日收盘,新城悦服务股价报5.37港元/股,较上个交易日下跌1.65%,目前总市值46.79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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