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7月24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炬高新”)发布了,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罢免何华女士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罢免黄炜先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罢免曹建军先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罢免周艳梅女士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四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当天,中炬高新收到上交所发布的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函件内容:近期,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通过媒体就公司高管任免、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等事项发表评论,引起舆情高度关注。
鉴于上述情况,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及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则要求,保障公司董事会等治理机制的有效运作;股东就相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不得滥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违规发布不符合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规范行使股东权利,合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不得故意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不得不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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