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端顶部LOGO

福州台江法院:衡阳花苑起诉阳光城,案由票据追索权纠纷

房财经 ·

2022/05/16 09:20

阅读:

评论: 0

房财经讯 5月1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案由:票据追索权纠纷。上诉人/原告为衡阳花苑园林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欣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法院: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腾蛟。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97%,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4.51%,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82%。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洁。阳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8816%,吴洁持股43.7440%。

衡阳花苑园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5-19,法定代表人为周雪明, 周雪明持股100%。


温馨提示:本文著作权,归房财经所有;转载、摘录请注明出处。更多精彩文章,请在百度上搜索“房财经”。联系方式23012058@qq.com
关键字: 阳光城  

本文来源:

房财经

原文标题: 福州台江法院:衡阳花苑起诉阳光城,案由票据追索权纠纷

分享到微信

下一篇

淄博张店法院:淄博新昇起诉金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