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8月21日晚间,中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骏集团”)发布盈利警告。
公告显示,根据集团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进行的初步评估,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溢利(即剔除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税后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净额、按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亏损净额及出售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收益或亏损净额后属于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或亏损)约12.1亿元及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2.7亿元相对比,集团预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亏损介乎约1亿元至约2亿元,及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介乎约10亿元至约12亿元。
此次公告显示,1-6月份,中骏集团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200.84亿元,较上年325.81亿元,下滑38.36%;累计合同销售面积158.79万平方米,较上年258.58万平方米,减少38.59%;平均销售价格12648元/平米,上年同期为12600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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