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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院:光大信托起诉佳兆业,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房财经 ·

2022/05/16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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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讯 5月16日,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新增1则开庭公告,原告: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揭阳市佳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佳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浩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冯翔,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持股51%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3.4228%,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1.5772%,天水市财政局持股4%。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江,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3.1644%,财政部持股33.4315%,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股3.4041%。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 黄木开。 佳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该企业有被执行人记录2条,被执行总金额163564.56万元,有终本案件记录5条,未履行总金额0.00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312条,案件总金额为48262.79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85.04%,涉案案由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涉及司法案件77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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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 兰州中院:光大信托起诉佳兆业,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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