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9月4日,中梁控股发布公告称,于经延长重组支持协议费用截止期限,即9月1日香港时间下午五时正,占计划债务约79%的同意债权人,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
公告称,在同意债权人满足以下条件后,重组支持协议费用应于重组生效日期或之前支付:
(a)根据重组支持协议的相关规定持有或已获得其合资格受限制债务;
(b) 在其加入函件或(倘为债权人小组)向中梁控股,发出书面通知中表明其对新优先票据及╱或新可换股债券的无约束力选择,以收取重组支持协议费用;
(c) 于计划会议上( 不论亲身或委任代理 )投票赞成其于记录时间所持有的计划债务的全部总额;
(d) 并无行使其权利终止重组支持协议, 亦无于任何重大方面违反重组支持协 议的任何相关条款及条件。
中梁控股在公告中,对境外债权人的广泛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尽快实施该计划,根据重组进展适时另行刊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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