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1月14日,中交地产(SZ000736)发布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的公告。
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项目公司中交城市发展(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嘉秀”)、郑州滨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滨悦”)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45,455.847万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约定,公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与合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山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400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8%。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武汉嘉秀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920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8%。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武汉嘉秀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7,930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半年,年利率不超过8%。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郑州滨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2,205.847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半年,年利率不超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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