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2月11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关于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
2021年1月11日,上海宝龙实业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了规模合计10亿元的“21宝龙01”,期限5年(附第2年末和第4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上海宝龙实业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 “21宝龙01” 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等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同意增加宽限期的议案》。
具体来看,不再按照原展期方案支付原定于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2月11日和2024年1月11日支付的本金和期间应计未付利息。剩余全部本金(即9.50亿元)及利息将按如下展期方案进行兑付:本金兑付金额的兑付期限调整为自2024年1月11日起48个月。兑付日调整期间本期债券原有票面利率维持不变。
自2026年7月起,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开始分期兑付。具体每期兑付方案如下:2026年7月11日兑付本金比例10%,2027年1月11日兑付本金比例10%,2027年7月11日兑付本金比例10%,2028年1月11日兑付本金比例70%。述兑付日期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剩余全部本金(即9.50亿元)2023年11月11日(含)至2024年1月11日(不含)期间利息,将于2024年1月11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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