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2月20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19沪世茂MTN001”、“20 沪世茂MTN001”、“21沪世茂MTN001”及“21沪世茂MT N002”2023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概要。
概要显示,“20沪世茂MTN001”、“21沪世茂MTN001”及“21沪世茂MTN002”已于2023年5月30日,“19沪世茂MTN001”已于2023年7月21日未能按照前期展期方案如期偿付应付债券本息,构成实质违约。
截至目前,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兑付以上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及利息。世茂股份提议于12月25日召开本次持有人会议,并针对存续中期票据兑付安排调整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商议表决。
据概要,本次持有人会议议题一为关于同意启动存续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份额置换并注销相关工作的议案;议题二为调整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债务融资工具份额置换的具体方案为: 发行人委托第三方信托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以发行人或其指定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沈阳世茂商业”所属项目公司穿透后100%的股权,以及发行人对“沈阳世茂商业”所属项目公司的应收股东借款权益共同作为“信托财产-项目”,信托总规模视财产评估价值确定,聘请第三方审计师进行定期报告。财产权信托计划份额,接受重组方案的持有人以“持债本金+应计未付利息”作为债权基数,1:1换取财产权信托计划份额,该财产权信托将设置世茂股份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在财产权信托未能按约进行分配的情况下,持有人可以按照持有的剩余信托计划份额继续向世茂股份追偿。
信托期限48个月,年化利率4.3%。具体每期兑付方案如下:
第一期本金兑付日为展期后第24个月,本金兑付比例2%;第二 期本金兑付日为展期后第27个月,本金兑付比例6%;第三期本金兑付日为展期后第30个月,本金兑付比例10%;第四期本金兑付日为展期后第33个月,本金兑付比例10%;第五期本金兑付日为展期后第36个月,本金兑付比例12%;第六期本金兑付日为展期后第39个月,本金兑付比例15%;第七期本金兑付日为展期后第42个月,本金兑付比例15%;第八期本金兑付日为展期后第45个月,本金兑付比例15%;第九期本金兑付日为展期后第48个月,本金兑付比例15% 。
调整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为:以各中票存续未偿付本金为基础,兑付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30日 ,支付2%的本金;2026年3月30日,支付6%的本金;2026年6月30日 ,支付10%的本金;2026年9月30日,支付10%的本金;2026年12月30日,支付12%的本金;2027年3月30日,支付15%的本金;2027年6月30日,支付15%的本金;2027年9月30日,支付15%的本金;2027年12月30日,支付15%的本金。
截至目前,“21沪世茂MTN002”存续未偿付本金共6.4亿元,触发违约后应计未付利息共3619万元;“21沪世茂MTN001”存续未偿付本金共9.7亿元,触发违约后应计未付 利息共3437万元;“20沪世茂MTN001”存续未偿付本金共5亿元,触发违约后应计未付利息共132万元;“19沪世茂MTN001”存续未偿付本金共9.3亿元,触发违约后应计未付利息共38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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