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因票据纠纷,咸阳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起诉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金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将于6月15日,在秦都区法院第4审判庭开庭审理。
咸阳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人李朵,由自然人李永毅个人独资持有。
陕西金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法人李利霖,大股东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后者大股东为黄红云,持股10.99%,亦为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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