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月12日,金地集团发布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此次股东大会,金地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果为通过。
去年12月份,金地集团对外公布了最新的《公司章程》。最核心的是对董事会架构的修订,其今后的权利将变得更加集中。但在一些重要环节,对所有人的权利限制,较以前均有了明显提升。
金地集团董事会将由过去的14名董事,变为今后的11人。董事会人数的减少,意味着权利的更加集中,且董事会人数从双数变成单数,标志着其今后重大的决策,将不再出现平票的结果,凡事必有决断。
而此前董事会换届时更换董事的人数,不超过上届董事会名额三分之一;以及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规定,也被删除在新的章程外。
董事会架构中另一个明显变化是,金地集团将设立副董事长的职位。当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能时,将由副董事长代之;之前则是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还有,金地集团新的董事会成员中,较过去将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选举或更换。
对于权利的限制方面,董事会层间最大的变化是,过去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运用资产不超过最近经审计净资产额 50%的投资;而在新的章程中,被限制在了不超过30%。
董事长权限限制,过去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之外的其他重要管理人员;今后则只对总裁、董事会秘书有效。
另外,在原来的董事长权限中,其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如遇有土地招投标等紧急情况时,可有权决定单项标的金额不超过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20%,事后通报董事会并备案;在新的章程中,也消失了。
作为一家房企示范生代表,金地集团过去多年的股权高度分散,并没有绝对的实质性控制人。从此意义上讲,其最大权利的使用者,便是董事会。
但现在,随着此次《公司章程》基本面的重大修订,必然将为这家典型的混合制房企,带来全新的权利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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