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5月31日,深交所对华侨城及相关责任人下发了监管函。
经查,华侨城以前年度未充分评估部分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资产存在的减值迹象,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及时、不充分;部分项目不同报告期未保持会计估计的一致性;部分项目存在存货跌价准备测算依据不充分的情形,不符合相关规定。
此外,华侨城有关房地产业务下滑原因的披露不充分、不完整。
其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若干条的规定。华侨城时任董事长段先念、总经理王晓雯、财务负责人冯文红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若干规定,对华侨城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对此,深交所希望华侨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其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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