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6月26日,远洋集团发布了“H15远洋3”等7支公司债券,未能于展期兑付日筹集到相关资金的公告。
公告称,远洋集团应于月30日前支付“H15远洋3”等7支公司债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含)的应计利息或应付未付利息,及“H18远洋1”分期偿付的2亿元本金及相应的应计利息。
但目前远洋集团流动性依然紧张,其已在努力通过各种方式筹措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加大销售回款力度、推进各种潜在资产交易等。
其中,远洋集团正在全力推进一项重大资产交易,但该交易受相关债权人机构审批影响,仍有不确定性,截至公告日,其尚未足额筹措到本次本金及利息偿付所需资金。
6月7日,远洋集团发布公告称,将以40亿元的价格,向大股东中国人寿和太古地产,出售位于北京望京商圈的颐堤港二期项目全部股债权。
远洋集团表示,其将保证在宽限期内继续尽全力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妥善做好本期本金及利息偿付安排工作。7支公司债券设有本息兑付日连续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完成足额兑付,则不构成相关债券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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