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0月29日,远洋集团发布了向关联人发行新票据及强制可转换债券的公告。
根据远洋集团此前公布数据,其重组的范围涵盖现有债务工具,包括现有银团贷款、双边贷款及票据,未偿还本金总额约56.36亿美元。
重组涉及向范围内债权人分发重组对价,以换取解除及免除现有债务工具项下范围内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本金总额22亿美元的新贷款及新票据,以及强制可转换债券或永续债券,本金额合计相当于所有范围内债权人的重组程序债权总额,减去新债务本金总额的结果。
远洋集团表示,待重组生效日期落实后,将发行初始发行金额最高达强制可转换债券及永续权益总额的强制可转换债券,根据组别分配比率及各组别债权人的个别选择,于不同组别范围内债权人内分配。
远洋集团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配发及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寻求股东特别授权。强制可转换债券发行及项下拟进行交易,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后,方可作实。远洋集团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强制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上市及买卖。
于公告日期,远洋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中国人寿实体为若干现有票据持有人,因此,与现有票据的其他持有人相同,受限于选择及分配机制,由中国人寿实体持有的相关现有票据,将转换为新票据,且受限于中国人寿实体选择接收强制可转换债券并遵守选择及分配机制,中国人寿实体或会于重组中获发行若干强制可转换债券。
于公告日期,中国人寿保险持有远洋已发行总股本的29.59%,故为其关联人士。
分享到微信
富域发展解押新城控股5600万股,累计质押4.11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