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6月13日,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上诉人分别为:振华集团(昆山)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为:昆山莱克斯投资有限公司,泰州新亨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州奥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新力力创房地产有限公司,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法院: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
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法人张良剑,由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大股东江西新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1%,新力商务则为香港注册公司力悦(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最终实控人张园林。
振华集团(昆山)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钱玉良,注册资本为21600万元人民币,振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27%,钱玉良持股9.93%。
振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12-19,法定代表人为钱玉良,注册资本为8869万元人民币,钱玉良持股22.0044%,张毅持股9.6689%。
分享到微信
扬州邗江法院:三江电气起诉宝能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