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6月13日,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上诉人分别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为:海南万宁华凯置业有限公司,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号:(2022)琼96民终983号。执行法院: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1、撤销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2021)琼9006民初2121号民事判决;
2、海南万宁华凯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3027814.84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3027814.84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3日起按年利率5.7%计算至债务付清之日止);
3、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在工程款13027814.84元范围内享有华凯南燕湾项目别墅一标段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驳回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朱海琴,苏州金螳螂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3.0616%,周文华持股7.0352%,庄海红持股5.1907%,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3条,案件总金额为0.00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6.67%,涉案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案件最多。
海南万宁华凯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舒蒲娟,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河南盛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 郑州四棉纺织有限公司持股19%,海南南燕湾海洋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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