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6月25日,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限制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姜义不得实施高消费。执行法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相关案号:(2021)津0103民初19311号。
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姜义,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有失信记录12条,未履行数量12条,有被执行人记录24条,被执行总金额407375.10万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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