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6月28日,弘阳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申请人:深圳合雅木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佛山市弘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中山市弘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弘阳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法院: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佛山市弘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339078.4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深圳合雅木业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弘阳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12-30,法定代表人为曾焕沙,注册资本为219044.6211万元人民币,弘阳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深圳合雅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法定代表人: 张兴国,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由股权透析可知,该公司最终由张兴国持股80%,李若霓持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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