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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威海市商业银行起诉中融新大

房财经 ·

2022/07/05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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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讯 7月5日,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被告: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三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润仕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清涛,注册资本为338100万元人民币,王清涛持股64.8341%,张亿贵持股8.3120%, 滨州市友康建材有限公司持股7.1872%。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成立于2007-12-10,负责人为侯雪松,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349条,案件总金额为127078.98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11.16%,涉案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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