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7月6日,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借款合同纠纷。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被告:佳兆业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佳兆业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金伦企业管理咨询(中山)有限公司,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广州金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冠华基业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执行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 黄木开。 佳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该企业有被执行人记录2条,被执行总金额163564.56万元,有终本案件记录5条,未履行总金额0.00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312条,案件总金额为48262.79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85.04%,涉案案由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涉及司法案件77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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