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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信托状告中稷旷达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房财经 ·

2022/04/2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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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讯 4月20日,嵩明中稷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一则开庭公告,上诉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嵩明中稷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尚居地产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审理法院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粤01民初2375号,开庭时间2022-04-28 09:15,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嵩明中稷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4-08,法定代表人为蒋启明,注册资本为16500万元人民币。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持股40.80%,深圳市保通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9.20%,嵩明安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20.00%,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2条,案件总金额为0.00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100.00%,涉案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初创于1987年3月。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8.13%,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42%。该企业有被执行人记录1条,被执行总金额211.12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382条,案件总金额为103035.57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30.74%,涉案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案件最多,有行政处罚记录6条,罚款总金额为23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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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中稷旷达   国际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