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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01万元

房财经 ·

2022/07/22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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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讯 7月2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011900元。执行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阳光城集团成立于1991年,法人林腾蛟,大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97%,后者大股东为阳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8816%,最终实控人林腾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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