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7月26日晚,阳光城发布公告称,近日,其海外全资子公司嘉世国际,接到香港高等法院通知,嘉世国际债权人东方金控,就嘉世国际未偿还其债券本息853.74万美元,向香港高等法院正式提交关于嘉世国际的清盘呈请。
嘉世国际极力反对清盘呈请,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应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法院尚未就嘉世国际清盘发出清盘令。
据了解,自2021年11月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阳光城拟将全嘉世国际所发行部分境外债券,向全体境外美元债持有人,发起要约交换及同意征求,东方金控及其持有关联方持有公司债券代码:XS2056435246 债券本金,未同意上述方案。
阳光城称,截止2021年12月31日,嘉世国际净资产、净利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净利润绝对值 10%,上述事项预计对其总体经营的影响有限。
但是,嘉世国际后续若被香港高等法院发出清盘指令,如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嘉世国际,其将不再纳入阳光城合并报表范围。
阳光城表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重要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与此同时,7月25日、26日,阳光城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对此,阳光城表示,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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