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7月26日,泛海控股发布诉讼进展公告。
此前,自然人杨金柱,以泛海控股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为由,将其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随后泛海控股提起了反诉。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杨金柱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决其向公司赔偿律师费
杨金柱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在北京二中院审理过程中,杨金柱当庭提出撤回起诉和上诉的申请。对此,泛海控股同意杨金柱撤回其上诉,不同意杨金柱撤回其起诉。
7月25日,泛海控股收到北京二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 02 民终 4660 号〕,主要内容为:不准许杨金柱撤回起诉;准许杨金柱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 4370 元,减半收取 2185 元,由上诉人杨金柱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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