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 ·
2022/07/3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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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讯 7月3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58314496元。执行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阳光城集团控股成立于1991年,法人林腾蛟,大股东福建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96%,为阳光龙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控人林腾蛟。
阳光城再被强制执行1.6亿元
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合计718.69亿元
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总额为723.56亿元
“17阳光城MTN001”不能按期偿付本息约15.75亿元
阳光城集团逾期债务累计743.89亿元
阳光城2只债券未兑付,涉及本息共约27.07亿元
阳光城2023年归母净资产已负,员工人均年收入39.04万元
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合计771.18亿元
阳光城控股集团19亿元债券,获上交所“已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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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七局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