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8月9日,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豫0105执14535号,执行标的为504400元,执行法院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张良剑,注册资本为3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建筑设计咨询;工程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该公司由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江西新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1%,由新星电子有限公司持股49%;江西新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由力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目前,有32家对外投资企业,其中房地产业有28家。
据新力官网显示,新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于2010年,2019年11月15日于港交所上市。于2021年9月20日,新力控股已停牌。
据悉,2021年9月20日,新力控股某债权人要求新力控股偿还其与包括该债权人在内的各方之间的融资协议项下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金额约为7542万美元,此乃由于逾期付款导致的技术理由所致。
2021年9月30日,新力控股集团(02103.HK)发布公告称,由于集团近期面临因宏观经济状况而导致的不曾预期的流动资金问题,其若干附属公司未能于相关到期日或之前就两项境内融资安排于2021年9月18日支付应付利息合共人民币约38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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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润地产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0.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