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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向泰禾股东叶荔出监管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房财经 ·

2022/08/10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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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讯 8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披露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叶荔的监管函。

泰禾集团2022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显示,叶荔作为ST泰禾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因被司法强制执行于2022年6月30日至7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ST泰禾股份24889932股,减持金额31154730.86元,减持后持有ST 泰禾股份比例为11.05%。

叶荔未能按照规定在首次减持ST泰禾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深交所称,叶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3.4.12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所希望叶荔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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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泰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