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8月1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叶荔的监管函。
公告称,泰禾集团(以下简称 ST 泰禾)2022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显示,叶荔作为ST泰禾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因被司法强制执行于2022年6月30日至7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S泰禾股24889932股,减持金额31154730.86元,减持后持有ST泰禾股份比例为11.05%。
因叶荔未能按照规定,在首次减持ST泰禾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3.4.12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对此,深交所希望叶荔枝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叶荔,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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