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 近日,景瑞地产发布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9月7日,景瑞地产信息披露兼财务负责人陈超,分别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及《关于对陈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景瑞地产此前曾在2021年上半年债券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受限现金账面价值未22.06亿元,其未将2021年2月至5月,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上海瑞策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友茂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被质押的银行存款共计4.5亿元包含在内,造成受限现金资产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务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4条的规定。此外,截至决定出具日,景瑞地产仍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这亦违反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若干条款。
景瑞地产称,陈超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兼财务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将对陈超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同时,景瑞地产将于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几块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并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不准确的信息披露做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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