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 10月10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则开庭公告。原告: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青岛世茂滨海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从孝,注册资本为148698.545万元人民币,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持股28.72%,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64%。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441条,案件总金额为40680.32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1.41%,涉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有行政处罚记录3条,罚款总金额为10.05万元。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吴凌华,峰盈国际有限公司持股43.73%,西藏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8.77%,上海世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64%。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59条,案件总金额为2116.46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3.83%,涉案案由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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