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 10月13日,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增1则开庭公告。原告: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温州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从瑞,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温州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03-24,法定代表人为李前模,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李前模持股70%,吴昌权持股30%。
分享到微信
汨罗法院:荣盛房地产成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