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 10月16日,南京富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下发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显示,原告深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富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21)苏0192民初11259号判决书。限富都物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法人肖武春,大股东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后者为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
南京富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法人戴九庆,大股东胡以梅100%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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