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端顶部LOGO

金茂投资状告悦农房地产,悦农房地产异议被驳回

房财经 ·

2022/04/29 09:02

阅读:

评论: 0

房财经讯 近日,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裁判文书,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号为(2021)京0108民初59615号、(2022)京73民辖终70号,上诉人/原告为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唐山悦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本案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查认为,金茂公司主张的侵权行为包括悦农公司在其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及宣传过程中使用“金茂华府”商标标识,并在58.com网站对涉案房地产项目进行宣传推广的行为。金茂公司认为悦农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涉案商标权,五八公司与悦农公司存在合作关系构成共同侵权,并对此提交了初步证据。据此,五八公司是本案适格被告,鉴于五八公司的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属于本院辖区,故本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悦农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驳回被告唐山悦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案件受理费70元,由被告唐山悦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温馨提示:本文著作权,归房财经所有;转载、摘录请注明出处。更多精彩文章,请在百度上搜索“房财经”。联系方式23012058@qq.com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