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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0元!深交所就阳光城员工持股计划发出关注函

房财经 ·

2022/10/26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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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 10月26日,阳光城发布公告,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就其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向阳光城发出了关注函。

深交所称,阳光城披露的《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显示,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回购股票”),受让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0 元/股,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期解锁,各期对应的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分别为2023年实现扭亏为盈、2024年净利润为正且较2023年增长20%、2025年净利润为正且较2024年增长20%。

深交所对上述情况表示关注,要求阳光城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2022年3月29日,阳光城披露的《关于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以下简称《终止公告》)显示,其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为,“鉴于目前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及市场原因,且考虑主要激励员工已有部分离职,公司及行业业绩情况也发生巨大波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现计划之初衷”。

为此,深交所要求阳光城结合前期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原因及主要考虑、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及业绩情况、两个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差异情况及考虑等,说明其在终止前次员工持股计划后短期内,又筹划实施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2、阳光城前次终止的员工持股计划分四期解锁,各期对应的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分别为:以2019年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至2023年归母净利润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8.5%,2024年、2025年、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增长率达到 18.5%、10%、10%。

深交所要求阳光城结合目前行业发展环境、公司经营及业绩情况等,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指标与前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及考虑,是否符合公司当前业务发展规划与经营状况,公司拟通过何种方式确保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切实产生激励效果。

3、要求阳光城进一步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定价方法、依据及其合理性,以 0 元/股受让回购股票是否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竞争力,是否损害上市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请独立董事、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显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合计不超过50 人。深交所要求阳光城结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任职情况、岗位职责、具体贡献等补充说明参与对象选取的方法及其合理性。

5、就上述问题,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深交所要求阳光城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11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同时,深交所提醒阳光城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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