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 日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京0112民初36202号一审判决书。
根据企查查显示,广东腾越所属司法案件,为北京胜章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与刘**、四川中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
法院6月8日裁判结果为,一、被告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北京胜章保温建材有限公司货款645925.63元;
二、被告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北京胜章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645925.63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7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1.3倍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同期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1.3倍LPR计算);
三、驳回原告北京胜章保温建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50元,由被告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碧桂园集团旗下一家公司,法人杨宝坚,董事长杨惠妍,大股东广东耀康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后者由伊东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注册资本为520000万元人民币。据企查查显示,该公司司法案件1648条,列为被执行人22条,终本案件1条,裁判文书1211条,开庭公告1142条,立案信息965条,法院公告59条,债务/债权495条,合同违约161条,行政处罚186条,劳动仲裁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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