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 11月21日,万科发布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称,11月16日,万科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11月21日前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
公告显示,此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万科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绿色票据、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企业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预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长租公寓、物流地产、产业园、养老公寓等募投项目)等用途。
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于12月12日(周一)下午4:00起,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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