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1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公告称,11月25日、28日、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其股票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
首开股份表示,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另一份首开股份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回函显示,截至本函发出之日,首开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与首开股份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此外,首开控股表示,其及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未在股票异动期间买卖首开股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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