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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遭行政处罚

房财经 ·

2023/01/0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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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网 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处罚。

违法事实: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你公司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你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债务的本金共31笔69.58亿元,逾期时间为2021年3月、9月、11月、12月;截至2022年4月30日,你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共123笔301.91亿元,其中92笔232.33亿元为2022年1月至4月新增逾期。对上述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情况,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4月30日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才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4月30日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总额69.58亿元、301.91亿元。你公司披露,截至2022年6月24日你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376.88亿元。其中2022年5月新增逾期5笔5.5亿元,2022年6月新增逾期32笔60.92亿元。对上述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情况,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6月24日才披露截至当日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总额376.88亿元。你公司披露,截至2022年8月31日你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357.66亿元,其中2022年7月新增逾期14笔14.26亿元,2022年8月新增逾期4笔2.55亿元。对上述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情况,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8月31日才披露截至当日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总额357.66亿元。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腾蛟,注册资本为405007.3315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由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9700%,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3.0700%。该企业有失信记录2条,未履行数量2条,有被执行人记录63条,被执行总金额439757.11万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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