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近日,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案号(2023)豫0122执178号,将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案金额40万元,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立案日期为1月7日,发布日期为1月28日。
根据公告显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一、被告河南建业恒新置业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同意于2022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河南宾道商贸有限公司40万元;
二、若逾期未支付,被告河南建业恒新置业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自愿支付利息,利息以4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2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被告河南建业恒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法人高超,大股东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100%控股。
被告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法人刘卫星,大股东建业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董事长刘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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