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5月6日,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福建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48000万元股权被冻结,冻结期限为2022年5月5日到2025年5月5日,执行法院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腾蛟。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97%,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4.51%,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82%。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洁。阳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8816%,吴洁持股43.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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