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5月6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则开庭公告,原告:山东中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宁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庭时间2022-05-10。执行法院为山东省济宁市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案由:票据追索权纠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周达,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1.05%,黄红云持股10.98%。该企业有被执行人记录2条,被执行总金额41.37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114条,案件总金额为6396.93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57.73%,涉案案由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11-25,法定代表人为孙晏卿,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山东中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09-25,法定代表人为马强,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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