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近日,福晟集团有公司被上海金融法院下发限制消费令,关联对象潘伟明,申请执行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立案日期2022年2月14日,发布日期2月20日。
据了解,针对福晟集团的限制令,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作出的,限制福晟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潘伟明,不得实施如乘坐飞机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金定胜,注册资本为50亿元,经营范围为对房地产、工业、农业、商业的投资等,由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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