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近日,乐宜嘉家居集团有公司(简称“乐宜嘉”)被安徽省豪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限消令对象为乐宜嘉,关联对象为段静玲,申请执行人黎安民,发布日期2月23日。
据了解,此次针对乐宜嘉的限制消费令,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作出的,限制乐宜嘉及其法定代表人段静玲,不得实施如乘坐飞机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乐宜嘉家居集团有公司,成立于2006年,法人段静玲,大股东马靖持股98.8662%,该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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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集团及其法人林显团被法院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