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近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被限制高消费信息,案号(2023)闽0111执757号,限消对象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对象为黄其森,申请人为北京新每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发布日期为3月10日。
根据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02月15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北京新每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泰禾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法院对泰禾集团及其法人黄其森限制不得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将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采取追究刑事责任。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法人黄其森,大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5%,穿透股权后者大股东为黄其森,亦为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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