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近日,北京中能昊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昊龙”)被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关联对象为贾胜军,申请人为辽宁伟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布日期3月14日。
根据限制消费令(2022)内0522执2023号显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为辽宁伟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能昊龙合同纠纷一案,因中能昊龙未按照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按规定对中能昊龙及其法人贾胜军不得实施如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将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采取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企查查显示,中能昊龙所涉司法案件78件,10次成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超过3176万元,3次被限制高消费,开庭公告28条,立案信息7条。
北京中能昊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2013年,法人贾胜军,大股东高碑店市翰宇电子科技责任公司持股90%,贾胜军持股10%,穿透股权,前者大股东为自然人李文明100%控股,为中能昊龙集团创始人,亦为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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