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4月13日,建业地产发布公告称,为确保公平对待建议新票据持有人,鉴于根据交换要约(待其完成后)将发行的建议新票据到期日,较2020年1月票据、2020年8月票据、2020年11月票据及2021年1月票据迟,故其已于各系列新票据的建议条款项下纳入一项规定,令建业地产须于2020年1月票据、2020年8月票据、2020年11月票据及2021年1月票据项下的若干还款事件后60日内,就有关新票据进行公开公布的现金要约收购,或按比例赎回有关新票据。
建业地产认为,建议新票据的还款条款,将为参与交换要约的合资格持有人提供公平待遇和保障。建业地产鼓励尚未提交交换票据的合资格持有人,尽快根据交换要约提交交换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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