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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碧桂园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起诉

房财经 ·

2023/04/18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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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网  近日,碧桂园旗下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法院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公告,执行法院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为4月13日。

根据公告显示,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与魏*及被告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魏*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20565.03元,截止2022年4月19日的利息5644.35元,并承担自2022年4月20日起至本息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算的利息、复利、罚息;

2、判令原告对案涉兰州市城关区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无号兰州碧桂园二期约克郡010栋1单元803号的房屋折价或变卖、拍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被告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第一项及第五项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编号62020120160208396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5、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因法院工作人员联系魏*送达未果,且使用其他方式仍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另外,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未答辩视为放弃对原告诉请、事实与理由的抗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兰州城关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五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法人杨文然,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宙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91%,深圳市碧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佛山市顺德区宙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恒宙国际有限公司100%控股,实控人为杨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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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 兰州碧桂园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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