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5月4日,泛海控股发布了关于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4月25日,深交所向泛海控股发出关注函,泛海控股债权人狮王资产以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泛海控股进行重整,同时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进行预重整。
对此,深交所要求泛海控股说明与狮王资产之间债务的具体情况,并说明是否与相关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等。
泛海控股在回复函中表示,狮王资产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狮王资产作为泛海控股债权人,自主提出重整及预重整申请,泛海控股不存在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逃废债、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此外,泛海控股还表示,其已于4月27日日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的通知书。接下来,法院作出重整受理裁定前及预重整期间相关程序。
根据流程,受理法院在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前,应当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期间,上市公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向中国证监会通报情况,中国证监会作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和受理法院逐级报送的报告后,审查决定是否批复同意受理上市公司重整案件。
预重整期间法院将指定临时管理人,由临时管理人组织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各方共同参与拟定预重整方案。自人民法院决定预重整之日起至临时管理人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之日止为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期间不计入重整申请审查期限。
泛海控股表示,截至公告日,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最终能否获得法院裁定受理尚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泛海控股在另一份公告中称,5月4日,其股票收盘价连续11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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