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5月8日,越秀地产(00123)发布公告称,于5月5日,发行人(作为发行人)、公司(作为担保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作为联席牵头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
公告显示,票据将包括人民币13.96亿元之3.80厘有担保票据,将由联席牵头经办人个别而非共同地认购,或促使认购,并将于2026年到期。建议票据发行之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人民币13.89亿元。该等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置换集团若干中长期境外债务有关用途。
中信里昂证券、招银国际融资、越秀证券、创兴银行、工行(亚洲)有限公司、华夏银行香港分行等,作为联席牵头经办人。
越秀地产表示,认购协议须待达成或豁免协议之先决条件后方告完成。此外,认购协议可在若干情况下终止。由于认购协议未必会完成及建议票据发行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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